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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VOCs最新标准解读

     2020年3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限量的法规,执行的标准号为:GB·38507-2020标准的正式实施时间为2021年4月1日。

     国标版的VOCs排放标准和法规一经发布,对各行各业、各产业链的上下游的从业者和单位,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上游的原材料厂商,由于要应对新的标准和法规可能导致新的原材料没有研发出来或原料配方的变动,出现断供或原料配方的变动,导致下游的用户产品品质异常,更为混乱的是对法规的解读和执行的偏差,导致各层级的不切实际或胡乱要求,甚至标准私自加码的现象,让部分从业者苦不堪言,劳民伤财,无可奈何,而检测公司则提高测量费用,乘机大肆牟利。

油墨,油墨VOCs

     就区分溶剂型网印油墨和柔印油墨来说,法规规定VOCs的含量比要≤75%,检测要求只检测VOCs的总排放量,而卤代烃和GB·35507-2020附录A所列17种的溶剂,并未要求强制检测,只提到油墨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应人为添加就可以了,但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中,许多客户不断要求油墨供应商不仅提供VOCs总的含量检测报告,同时还要去检测卤代烃及GB-38507-2020的附录A中所列的17种标用物质的含量。如此一来油墨供应商增加的不光是多一倍的检测费,同时还有因大量原材料商对其原料中是否含有或原料商不保证是否含有禁用物质,而油墨制造商去检测筛选原料,得花费十数倍的检测费。如此一来小的油墨厂商便无力承担高昂的检测费用而放弃,即使规模较大的实力油墨厂商,也会因为高昂的检测费用及管控成本,而利润大幅下滑,举步维艰,因为油墨管控的不仅是VOCs,还有大量的其他法规和管理物质,例如:ROHS、EN71-3、SCCP、加州65、REACH、SVHC、卤素、PAHS、邻苯、双酸A、PFOA、PFOS、FDA等等

油墨,油墨VOCs

     正因为如此,近期日本精工、德国玛莱宝油墨因为其前期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几款主打产品不符合要求,而通知中国客户停止生产或供应跟不上,导致中国用户像无头的苍蝇一样到处寻找替代品。这或许也是国内油墨厂的一个历史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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